色目人养猪(色目人特征)

skyadmin 48 202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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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是 *** 的祖先?

问题一:猪到底是不是 *** 的祖先 这得从古 *** 的习俗说起。犹太教、 *** 教创立之前,在 *** 半岛就已经有禁食猪肉的习俗,因为 *** 半岛气候炎热,且多为沙漠,不利于猪的生长和发展,猪的传染病很多。所以当时 *** 半岛上的闪米特人以牧羊、驼为主,不养猪。古埃及人也视猪是不洁和厌恶之物。

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他的《历史》一书中记载埃及、中东的所见所闻:“在埃及人的眼里,豚是一种不洁的畜类,如果一个人走路时偶然触着了一只豚,他立刻要赶到河边,穿着衣服跳到河里去,即使牧豚人是土著的埃及人,也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这说明古埃及人当时禁猪很严格,不但不吃猪肉,连摸、碰猪都不行,而且对牧猪人也讨厌。犹太教创立后,为了适应当时 *** 地区禁养猪的习俗,把禁食猪肉当作戒律写进圣经《旧约全书》中的《未利篇》第十一章中:“凡蹄分两半,倒嚼走皮芹誉兽,你们都可以吃……猪因为蹄分两半,却不反刍,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这里强调的戒律,已不是一般的卫生清洁,而具有浓厚的宗教的圣洁观念。公元七世纪, *** 创立了 *** 教,为了消除频繁的战争,促进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统一,顺应了当时 *** 地区禁食猪肉的习惯,吸收了犹太教《旧约全书》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并在此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列入《古兰经》中,先后四次反复强调。如《古兰经》第三章一百七十二节中指出:“他(指 *** )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 *** 之名而宰的动物。”

《古兰经》在强调禁食猪肉的时候,也说明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活命适当吃一点, *** 是宽恕的。这些禁令都是以 *** 的名义颁布的, *** 必须无条件接受和遵守,不能有半点的怀疑。由于 *** 教的这些规燃段定适应了当时人民的生活习惯,顺应了当时 *** 地区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因而,使 *** 教逐步扩大,传播于亚、非广大地区。

我国唐人杜环在《经行记》中讲到:“大食法不食猪、狗、驴、马等肉。”

唐宋时期, *** 和波斯的 *** 到中国经商,因他们信仰 *** 教,所以把禁食猪肉的习俗也带到了中国。宋人朱或在《萍洲可谈》中已记载了这一习俗:“至今番人但不食猪肉而已……非手刃六畜则不食。”经过几百年历史的发展,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成为后来的 *** 。十三世纪初叶,由于成吉思汗西征而被迫东迁的中亚、西亚、波斯、 *** 等地的 *** ,后来也基本都发展成为 *** 。他们对 *** 教的戒律特别重视,严格遵守其规定,并逐步发展成一种风俗习惯,“西域夷人安插中原者,多从驾而南,号色目种,隆准深眸,不啖豕肉……诵经持斋,归于 *** ”。可见,元时江南一带聚居的 *** 已形成不吃猪肉的习惯。

明代开始时,由于 *** 建功立业,加上明武宗时,后宫娶了“白皙而美”的 *** 女子,对 *** 在一个时期内还比较亲近, *** 的风俗习惯也受到了尊重。

清代著名的 *** 学者刘智在他的《天方典礼》中解释《古兰经》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时说:“猪是畜类中最污浊的,其性贪,其气浊,其心迷,其食秽,其肉无补而多害,乐从卑污,有锯牙,好攫,啮生肉,愈壮愈惰,老者能附邪魁为祟,乃最不司食之物也。”

现在 *** 不仅禁吃猪肉,而且还禁养猪,甚至从思想意识和感情上反感和见不得猪。有些 *** 见了猪就背转过脸,有些嗅到猪肉味就恶心、呕吐。碰到卖猪.肉的铺子、饭馆,就赶紧躲开。凡是做过猪肉的锅、碗、盆、筷、案板等一律不用,也不去接触。

在不得已用时,要用火烧锅,用滚开水烫碗、盆等。宁夏、甘肃等地的 *** 连“猪”字提也不提,把猪称作“狠宰惹”,把猪肉称作“孩代丝肉”或“大肉”,猪油称作大油。对猪和猪皮制作的系列产品也很少......

问题二:猪是 *** 人的祖宗。 也可以这么说,应该说猪在 *** 中是神灵,曾经救过他们族人的命,为了纪念不忘恩德

问题三:猪是 *** 的祖先吗? 有些人(当然是极小部分人),总是造谣,说 *** 不吃猪肉是“猪救过 *** 这些话”。你们想想这可能吗?换位思考一下,首毕如果 *** 人说:”猪是汉族人的祖先”想必你们肯定也很难受和委

屈吧?呵呵。请大家了解正真的 *** 。

我不是想挑起民族矛盾,只想告诉你们 *** 不吃猪肉的真正原因。在中国 *** 是弱势群体,你们不经意间的笑谈可能导订一大批人对 *** 的误解,所以请汉族大哥们尊重事实,了解事实吧。

问题四: *** 的祖先是猪吗? *** 为什么不吃猪肉? 不是的 不仅仅是 *** 人不吃猪肉,而且世界上所有信仰 *** 教的 *** 都拒绝吃猪肉。

谈到不吃猪肉,今日世界恐怕无人不知这是 *** 禁止食用的。在中国,只要人们知道你不吃猪肉则马上想到你是 *** ,提到 *** 则立刻知道你不吃猪肉,不吃猪肉几乎已成 *** 的标识, *** 的代称。请大家不要再理解 *** 不吃猪肉是因为猪救过祖先和猪是 *** 的祖先这种理解,和真正的民族风俗背道而驰的!以下是真正原因!

很多人关于 *** 不吃猪肉这个问题上产生了许多的误解,最常见的也是常常被他们询问的也是这一个问题。其中,一些人认为 *** 不吃是因为尊敬猪,由此人们又从尊敬联想到可能猪是他们的祖先吧!又从祖先联想到可能他们崇拜猪吧?这是典型的汉族人的联想法,因为,咱们中国人最尊敬的就是祖先,然后就是祭祖拜祖。

人类厌猪、禁猪的历史可追述到五千年前的文明古国埃及。在一幅古代壁画上,可看到凡是作恶之人的灵魂全送给猪吃。距今有三千年的犹太教经典被基督教视为《圣经》的《旧约》利未篇十一章七至八节说:“……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反刍,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所以犹太人不吃猪肉,信奉《旧约》的基督教徒也不吃猪肉,如基督教中的“安息日复灵派”。我们也可在《新约》中看到,凡是描写猪的地方均用极低贱的词汇去形容,由此足证《新约》也厌猪无疑。

在古兰经第六章一四五节中提到“血、猪肉、自死的、以及未以 *** 之名宰牲的,不可食。”

“你们可以吃 *** 所赐给你们的佳美的食品,当感谢 *** ,如果你们只敬拜 *** ,那么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流血、猪肉,以及诵 *** 以外的名义宰的……你们不要信口胡诌说∶这是合法的,那是非法的,以假借 *** 之名而造谎,造谎者决不能成功。”(古兰经16章116节)

“有正信的人们啊!你们可以吃我赐你们的佳美的食品,当感谢 *** ,如果你们只敬拜 *** ,那么, *** 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流血、猪肉,以及不念 *** 之名所宰杀的……。”(古兰经2章172――173节)

以上几段古兰经的章节中,已明确的昭训了 *** ,猪肉是禁食的。

*** 教创始人 *** 在距耶酥六百多年后,奉 *** 之名开始传播 *** , *** 下降的《古兰经》涉及到社会人生的各个方面,禁猪乃属于继承以往先知、经典的一条饮食方面的规定,而非 *** 的全部内容或根本信仰。往上追溯五千多年,综观各宗教及文化, *** 为何普遍厌猪、禁猪呢?拟从以下几方面谈起:

1-猪貌丑、怪异,性贪婪、愚笨。世界各民族语言在形容人貌丑、懒散、愚笨等方面都用“猪”字形容。就连我们周围的有些人,在说某个人太笨的时候,也都开玩笑似的说“某某人太\猪\了。”

2-猪喜污秽。其生活区域肮脏不堪,食用的饲料也是污秽的,难与食草类动物相比。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猪一旦饿极了,连亲生猪崽也照食不误。一般的动物,即便是小鸟也会与饲养它的人建立某种感情,义犬救主等动物助人的故事广为人知,但猪却有时连饲养它的人家的婴孩也有拱死吃掉的现象,它的性格,就连狼和老虎等凶暴的动物都难以相比。

3-还有,猪的脖子上只有一根筋,既不能看到天,也不能回头, *** 们是讲究回心转意的,而猪的这一特性和 *** 们的这一生活习惯背道而驰,这也是 *** 们不吃猪肉的一个原因。

4- *** 交配。幼猪一旦到 *** 期,有的会同生养他的母(公)猪交配,繁衍后代无上下、尊幼之分,在一般动物中也鲜有此事。

事实上对 *** 而言,不仅不养猪、不食其肉,还要在生活习性方面杜绝污秽、肮......

问题五:猪和 *** 什么关系? 不仅仅是 *** 人不吃猪肉,而且世界上所有信仰 *** 教的 *** 都拒绝吃猪肉。谈到不吃猪肉,今日世界恐怕无人不知这是 *** 禁止食用的。在中国,只要人们知道你不吃猪肉则马上想到你是 *** ,提到 *** 则立刻知道你不吃猪肉,不吃猪肉几乎已成 *** 的标识, *** 的代称。请大家不要再理解 *** 不吃猪肉是因为猪救过祖先和猪是 *** 的祖先这种理解,和真正的民族风俗背道而驰的!以下是真正原因!很多人关于 *** 不吃猪肉这个问题上产生了许多的误解,最常见的也是常常被他们询问的也是这一个问题。其中,一些人认为 *** 不吃是因为尊敬猪,由此人们又从尊敬联想到可能猪是他们的祖先吧!又从祖先联想到可能他们崇拜猪吧?这是典型的汉族人的联想法,因为,咱们中国人最尊敬的就是祖先,然后就是祭祖拜祖。人类厌猪、禁猪的历史可追述到五千年前的文明古国埃及。在一幅古代壁画上,可看到凡是作恶之人的灵魂全送给猪吃。距今有三千年的犹太教经典被基督教视为《圣经》的《旧约》利未篇十一章七至八节说:“……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反刍,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所以犹太人不吃猪肉,信奉《旧约》的基督教徒也不吃猪肉,如基督教中的“安息日复灵派”。我们也可在《新约》中看到,凡是描写猪的地方均用极低贱的词汇去形容,由此足证《新约》也厌猪无疑。在古兰经第六章一四五节中提到“血、猪肉、自死的、以及未以 *** 之名宰牲的,不可食。”以上几段古兰经的章节中,已明确的昭训了 *** ,猪肉是禁食的。对于 *** 而言,不吃猪肉首先一点便是信奉《古兰经》的教导,我们所作的解释也只可能揭示部分奥妙,医学研究所阐述的一些有关猪不宜食用的研究成果,古往今来有许许多多的相关论述也只能是一部分证明。总之一点, *** 规定的戒律其中无不蕴涵着深刻的导人于正道、有益于人类生活的哲理。凡追随 *** 的引导去生活的人必享纯洁、幸福的人生,即使在饮食生活方面也应当按 *** 的教导去做,慎重对待,不可随便。

问题六:猪到底是不是 *** 人的祖先? *** 是中国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因为民族整体信仰 *** 教,故全民主要的生活方式为 *** ,在居住较集中的地方建有 *** 寺,又称礼拜寺。公元7世纪中叶,大批波斯和 *** 商人经海路和陆路来到中国的广州、泉州等沿海城市以及内地的长安、开封等地定居。公元13世纪,蒙古军队西征,中亚的 *** ( *** 教徒的特称)大批迁入中国,以这些信仰 *** 教的中亚移民、波斯人、 *** 人为主,后吸收汉、蒙古、 *** 尔等民族成分,逐渐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民族―― *** 。

也有不少被XX的学者认为 *** 的祖先其实是汉族,应为在元朝时迁入的 *** 人根本就不足以成为一个新的民族!而这些汉族的祖先在元朝时由于蒙古人对 *** 和南人的民族压迫改信 *** 教以获得色目人(中亚等地的人)的地位,后来渐渐 *** 化,成为 *** 人。

问题七:为什么 *** 的祖先是猪 你这是听谁胡说八道的,希望你好好了解一下 *** 历史,不要听那些耸人听闻的传说, *** 民族有其光辉历史,值得我们汉族人尊敬。

问题八: *** 的祖先是猪吗? 猪不是 *** 的祖先。传说 *** 在很早以前受到外族的侵略,当时被围困在一个地洞中。后来是猪拱开了围困他们的阻碍,所以他们便视猪为神圣。

问题九:猪是 *** 人的祖先吗 不是的。 *** 教规定,杂食动物和食肉动物的肉是不干净的,所以不能吃。不能吃的肉有很多种,猪、蛇、驴、狗等,都不能吃,并不是大家说的猪是 *** 的祖先。

问题十:猪为什么是 *** 的祖先 *** 教规定,杂食动物和食肉动物的肉是不干净的,所以不能吃。所以不能吃的肉有很多种,猪肉、蛇、驴、狗,都不能吃。并不是大家说的猪是 *** 的祖先

在古兰经第六章一四五节中提到“血、猪肉、自死的、以及未以 *** 之名宰牲的,不可食。”“你们可以吃 *** 所赐给你们的佳美的食品,当感谢 *** ,如果你们只敬拜 *** ,那么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流血、猪肉,以及诵 *** 以外的名义宰的……你们不要信口胡诌说∶这是合法的,那是非法的,以假借 *** 之名而造谎,造谎者决不能成功。”(古兰经16章116节)

在奴隶社会什么样的人叫奴隶

一、秦汉晋奴隶制帝国

吴荣曾论述秦汉奴隶制说 :“在商和西周、春秋时期,由于村社制还未解体,农业劳动的主要承当者是村社成员,奴隶恐怕只起到次要作用。到战国时期,随着社会大变革,村社走向瓦解,社会上贫富分化加剧,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宗法贵族没落了,出现了新兴的富商和手工业者,还有数量很多的独立小农。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于是富者大量地利用奴隶去从事物资生产,贫者则因破产而沦落为奴。从这时起,奴隶制也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两河流域早期奴隶制城邦舒如帕克时代(公元前2600-2400)的楔形文字契约表明田地和房产是可以出卖的,但没有发现奴隶买卖的文件。可见在西亚文明的城邦建立时期,公私家同样很少使用奴隶进行农牧业生产。战俘多被处死,而不是用作奴隶。随后,从拉旮什城邦时期(2300-2200)到亚述、巴比伦、波斯帝国时期(前330),奴隶生产制度和小农经济一直并存。

“近几十年由于秦简出土,大家对秦的奴隶制有了不少新的认识,银老耐如奴隶在当时是大量存在的,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仅是残余而已。从秦简得知,即使在百姓、士伍之类的平民家中,也拥有数量不等的臣妾,官吏、富人家中就更多。而且臣妾也并非仅从事于家务劳动。简文中明确表示,有的臣妾要从事于‘田作’,若他们骄悍不从主命,还会受到国法的制裁。官府也有不少的奴隶,有部分奴隶和私家臣妾一样,也要从事农业劳动。上述情况,秦不仅有很多奴隶,而且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在田野上服役的。西汉及秦而起,在经济上和秦有很大的连续性,所以农业中也大量地使用奴隶劳动,而且有关的史料比秦更多。《史记·季布传》说到的‘田事问此奴’,是西汉早期农业中使用奴隶的一条重要证据。实际上这种现象在当时非常普遍,特别是1975年左右湖北江陵凤凰山汉墓中所出的竹简,提供了有关这方面的一些具有说服力的材料。如第八、九、一六八号等座墓中所出的竹简,其中既有奴婢的名册,有的注明:‘耕大奴四人’,或是:’田者男女各四人,大奴大婢各四人’,’小奴一人,持臿’,等等。有些竹简上还标明奴婢所从事的各种具体职务,有侍、养、谒者、御、牛仆、马仆、田等,田当然是指种田,即《季布传》所说的’田事’。从事于田的奴婢还有更细的分工。……简文中的这些田事奴婢,表明他(她)们和侍、御等不同,乃是一批专职的种田奴隶。古代虽有男耕女织的传统,但西汉时女奴也被驱使于田地之上,只是以往所不知的事实,因为在文献中从未提到过。尽管女奴也和男奴一样用于耕作,但男女之间似乎还有分工,如男奴一般是’操臿’,操锄者也有,并不多见。而女奴都是操锄。凤凰山竹简中所记每家拥有生产奴婢人数不算多。这和当时社会经济某些特点有很大关系。因为每家拥有奴隶的多少,主要由占有土地多少所决定。从战国开始,虽然土地也渐渐变为一种能买卖的商品,但并不普遍。土地兼并成为引起人们重视的问题应使于武帝时。到西汉末东汉初,土地兼并比武帝时更严重。西汉晚期,张禹有田四百余顷。同时的庶民阴子方,有田七百余顷。樊重也是平民。他广开土田三百余顷。从王莽的’王田’到刘秀的“度田’,对抑制土地兼并都无济于事,这也说明土地集中不断发展是客观经济规律的体现。东汉时有关奴隶用于农业的记载并不多,但情况应含扮和西汉时一样,这里可以举下面的例子说之。《后汉书·第五伦传》说第五伦,“免归田里,身自耕。’《东观汉记》则说:“伦免官归田里,躬与奴共发棘田种麦。尝与奴载盐,锋春北至太原贩卖。’东汉民间大量使用奴隶劳力与农耕,在地下出土的实物材料中也可看出,如四川东汉墓常出土持臿和持锄的陶俑。东汉时农业生产的特点是大农庄式的多种经营。由于土地更加集中,土地上的奴隶人数也会同步增长。像西汉末的樊重拥有土地三百余顷,而垦殖这些田地的自然是奴隶:‘课役僮隶,各得其宜,而财利岁倍’。特别是从东汉起,随着私有权的进一步发展,拥有田地之家析产别居的现象日益增多,于是奴婢也和田地一样为家产的组成部分。张莹的《汉南记》中则以为‘(明帝外戚)阴庆推居第、园田、奴婢、钱悉分与(弟阴)员、(阴)丹。’东汉时关于田地和奴婢并列在一起的史料,尚有1974年四川郫县所处的一快残碑:‘(奴婢)五人,直(价值)廿万(钱);牛一头,直万五千。’‘王岑田[数顷],直[数]万五千,奴田、奴生、奴多、奴白、奴鼠,并五人[直廿万钱]。’‘张王田三十[数]亩,质三万。奴俾、婢意、婢最、奴宜、婢营、奴调、奴利,并[七人,直廿万八千(钱)]’。”“记述秦代奴隶买卖较具体的材料是云梦秦墓所出的《日书》:‘收日可以入(买)人民、马牛、禾粟。闭日可以劈决池,入臣徒、马牛它牲。’‘离日不可以嫁女、娶妻及入(买)人民、畜生’。‘毋以午(时)出入(卖买)臣妾、马牛,是谓并亡’;‘毋以申(时)出入臣妾、马牛、货财’。《日书》中所提到的‘人民’即指奴隶而言。‘臣妾’是先秦时期人对奴隶最常用的称谓。据居延汉简,西汉时小奴一名值一万五千钱,大婢一名值两万。西汉后期,王褒的《僮约》说一名奴隶值一万五千。《风俗通》及东汉早期一名男奴值两万。东汉晚期,郫县所出残碑上所记奴婢价,每名4万钱,这比从西汉到东汉早期的价格为高。秦汉时农业中的奴隶劳动虽占很大比重,但同时也存在其他不同身份的劳动者。如有不少的小自耕农,还有没有土地、靠出卖劳力或佃种土地为生的一些贫民。从世界史范围看,雇佣制在不少国家前资本主义社会中曾长期存在。在奴隶制阶段,它曾经长期和奴隶劳动并存,作为奴隶劳动的补充者。”在两河流域奴隶制社会中,雇佣制也是和奴隶制并存的。

范文澜叙述说:“汉武帝对外用兵,财用不足,需要更多的奴隶攻剥削。他对一般无市籍的地主,鼓励献出奴婢,按献出奴隶多少,给予终身免徭役或做郎官等待遇。前111年,汉武帝大规模地没收商贾的田宅、钱财和奴婢,获得数以万万计的钱财,成千上万的奴婢,田大县数百顷。被没收的奴婢,有些留在本地官田上耕作,有些分发到皇帝的苑囿里养狗马禽兽,并分给水衡、少府、太仆(养马、骡、骆驼)、大司农等各个官府供使用。当时奴婢数目一定是很大的,而且多数参加了生产。汉元帝时贡禹说,各官府有官奴婢十万余人,良民出租养活他们,每年费钱五六万万。封建皇帝同时也是占有十万以上奴婢的大奴隶主。皇帝占有大量公田河苑囿空地,使用奴隶远不能开发这些田地,有时用‘假(借)’的形式让贫民垦种,作为皇帝的佃户。皇帝是地主、大工商业主、高利贷商人、奴隶主的总首领。有封地的贵族,收入也分公费和私费奉养两种。公费是收田租和户赋(每一民户每年纳千二百),供朝见皇帝、祭祀祖先等事的费用。私奉养是占有田地、奴婢及征收园池商市税,供贵族私用。(贵族)无限制地占有田地和奴婢到了西汉后期特别显出它的严重性,迫使某些感到危险的大官员要求朝廷限制田、限奴婢。前七年,丞相孔光等奏请国王、列侯、公主、官吏、人民占有田地不得超过三十顷。占有奴婢:国王二百人、列侯和公主一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孔光那种略为限制的主张不得实行。’

在三国和晋代,奴婢制度仍如秦汉,被称为‘私属’‘荫衣食客’或‘私附’,农奴被称为‘有荫佃客’。“东汉末大乱,人口遭受极严重的损耗。主要是死亡,其次是流散逃匿年和豪强霸占户口,胁迫贫弱户当私属。晋武帝定制又发官奴婢、屯田奴婢配为夫妇,每一百人成立一屯。与限田制同时颁布的有荫佃客和荫衣食客(与奴相似的仆役)制。荫佃客制规定一品二品不得过五十户。三品十户,四品七户,五品五户,六品三户,七品二户,八品九品一户。因衣食客制规定六品官以上得荫三人,七八品二人,九品及不入品的吏士一人。晋惠帝时,石崇做荆州刺史,家有水碓三十余区,奴八百余人。士族妇女同样腐朽。她们使用婢仆,自己什么事都不做。有的凶悍杀婢妾,没有人认为不应该。后赵王石勒曾在师欢家为奴,释免后,给人家当佣工,又被乱军捉获。”“东晋士族的特权之一是‘私藏户口,以为私附’,山遐作余桃令,到县八十日,即查出私附一万人。从东晋到梁陈,有所谓估税,凡买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卷的大买卖每一万钱抽税钱四百。……人民被迫或自断手足,避免重役,或投靠士族做附隶,称为属名。南朝士族多佣有奴婢。如晋陶侃有家僮千数,刁协家有奴婢数千人。宋谢混有奴僮千数百人,沈庆之有奴僮千人。普通士族家庭,也养奴婢当作重要财产,兄弟分家时分取奴婢。奴婢主要用在耕田、织布,所谓‘耕当问奴,织当问婢’。有时也派奴到远方去经商,不会逃走。525年,梁将元法僧逼迫彭城兵将三千余人来建康,都印额为奴。足见奴隶额上印着字,无法逃走。齐时,刘寅使奴当伯上广州,经过七八年还是回来了。奴婢一人抵米六斗或值钱五千至七千。奴婢来源主要是破产农民。侯景作乱,奴隶成为侯景为一的支持者。”在北方游牧民族入主中国,奴隶制度更为发达。“掳掠人口又为北魏武官致富的重要手段,最大的人口掳掠者就是魏皇帝。东晋安帝时,仇池公杨盛上表叙述魏国情形,说魏国妃妾都住瓦房,有婢女千余人,织绫锦,养猪羊,牧牛马,种蔬菜,贩卖牟利。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集团下至一部分鲜卑士兵各占有多少不等的奴隶。’“《魏书》及俘获,有些称男女或新民,有些称生口,前者指民户或隶户,后者指奴婢。将士私自俘获的人应是属于生口类。魏太武帝时俘获的生口数量更大,不仅班赐给出战的将士,而且还班赐给留台未出证的文武生口、缯帛、马牛各有差。魏国存在着大量的奴隶,从事生产来供养文官和鲜卑兵。”

二、隋唐五代的奴隶和佃客农奴制度和大批数量的奴婢和农奴

北魏、北齐、隋、唐各朝的均田和租调、徭役制度,都规定了奴隶课税或不课税。这表明奴隶是这一时期的重要人力和财富资源。由于奴婢在唐代属于不课口,我们可以从唐代的人口普查数中的不课口数中估计出当年的奴婢数量。“北齐均田法,普通民众一夫受露田80亩,一妇40亩,奴、婢与良人同。丁牛一头受田60亩,不得多于4头。每丁受永业田20亩种桑麻。齐制和魏制不同处在于齐制奴婢不受永业田。557年,齐文宣帝时,宋世良请分牛地给贫人,说富家利用奴婢牛受田的制度迫使贫人无立锥之地。周武帝遵行齐制,隋文帝也尊齐制。’“581年,度支尚书苏威奏请减课役,得到隋文帝的允许。单丁和仆(部曲)隶(奴婢)半课。604年,隋炀帝即位,废除妇人、奴婢、部曲的课役。唐租庸调法采用隋炀帝的新制,不再取妇人课役。男丁(23-58岁)和受田中男(18-22)向国家纳租和调绢并服役。北周武帝数次释放奴隶和杂户,但允许北周贵族保留一些部曲和客女,人数不会太多。隋末平凉一带有所谓‘奴贼’,首领出身奴隶,士兵自然不少出身奴隶。唐军中有奴隶应募作战,立功后得赏,经隋末战争,奴隶和部曲的人数更为减少。唐刑部属官有都官郎中,掌管管奴隶。奴隶来源是俘虏和叛逆犯的家属。通年服役者称为官奴婢。免(朝廷下大赦)一次称为番户,每年服役3番,每番一个月。免两次称为杂户或官户,每两年服务五番。免三次成为良人。”“唐代户分课户和不课户两类。无课口的户称为不课户:1、贵族和外戚的亲属;2、九品以上的官员;3、学生以及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同户的人;4、老(60岁以上)、残废、重病人、寡妻妾、部曲、客女、奴婢及‘视流内九品以上官’(当是流外九品),本人免课役,称为‘不课口’;5、有勋的百姓(非勋官的有功者);6、新附户暂免课役。据《通典》,755年(天宝14载),天下不课户345万户,课户534万。人口总数5291.9万,其中不课口4470万,课口820.8万。”如果不课口中的女自由人和未成年人为总人口的四分之三,为3352.5万,不课口中的男人加婢的数量则为1117.5万。贵族、九品上官员、学生、义夫节妇家属、老残、寡妇、有功者和新附户的数量不会超过不课口总数的一半,因此我们保守地估计当时奴婢和部曲的总数有558.75万人。而普通课税的平民男子才820.8万,奴隶数量已近于平民。前一年(天宝13),不课口为4521.8万人,课口男丁为766.2万人(总人口5288万,《旧唐书》玄宗纪),奴婢和平民的比例更近似。当然,可能有些逃亡、隐藏的课户不在统计之中,可是他们只能依靠豪强生活,沦为新的奴婢、部曲或佃户。部曲和佃户的身份是不比奴婢强多少的农奴。“760年(唐肃宗乾元3年),《通典》说,本年不课户117万户,课户75万户。总人口1699万,不课口1461.9万人,课口237万人。”5年内,平民减了三分之二,但奴婢、部曲、佃户数量减的少一些,不到一半。不课的的妇女和未成年人约占人口的四分之三,则为1274.25万;这样,不课口中的男性中的自由人(贵族、官员、老残等)和奴婢为187.65万人。按一半除去不课口中的男性自由人,当年的奴婢则估计至少有93.83万人,接近平民男子237万的一半。唐代皇室、贵族和豪强的庄园颁布全国,由奴婢和佃户耕种。佃客的身份是庄主的私属。

三、宋代的佃客农奴制度

宋代至清代,中国的佃客制度盛行。佃客比奴隶的地位要好一些,但低于有田地的良民(自由人),属于半自由人。古代两河流域有一种附属于王室和贵族的半自由人叫“臣服者”(苏美尔语?ub-lugal“王/主人的降服者”, 阿卡德语mu?kenu“跪伏者”),其社会和法律地位在自由人和奴婢之间,等于中国的部曲和佃客阶级。部曲和佃客制度比奴婢制度略为进步,是地主豪强奴役农民的农奴制度。蔡美彪等论述说:“唐代中期以来,地主占有大片的田地,形成庄园。宋代地主的庄园,更加普遍地发展。所谓‘浮客’的佃户也寄住在地主的庄上。佃农自己完全没有土地,租种地主的土地。一家大地主可有佃客几百户。两川一带的大地主可有数千户。佃农遭受着地主的地租和高利贷剥削,被紧紧地束缚在地主的土地上。”“高利贷剥削——伴随着租佃制关系的发展,地主放高利贷成为重要的剥削手段。农民冬春借粮,指夏麦偿还。夏麦偿还了债,春秋再借粮,指冬禾偿还。收成还债甚至还不足,无法交租,再把欠租作为借债加利。这样,农民要年年要借债,永远还不清。高利贷象是一副枷锁,把农民紧紧地束缚在土地上,世世代代无法挣脱。在宋代社会经济中,高利贷剥削日益成为极为突出,极为严重的问题。地主用地租和高利贷剥削、束缚着佃农。而且还可以用‘换佃’的办法相威胁,加重盘剥。佃农却不能随意离开地主的土地。”

“宋朝建国前,南方各割据国里,地主和佃客和剥削关系发展程度不同。佃客的人身束缚,即所谓人身依附关系,各个地区也存在着一些形式上的差异。宋朝建国后,这种差异性仍然在不同的地区显现出来。总的来说,在南宋统治时期,随着土地兼并的发展,佃客的人身束缚在不断加深。仁宗时,颁布‘皇佑法’,禁止夔州路施,黔二州的佃客逃移。1184年(孝宗淳熙11年),南宋把‘皇佑法’的通行范围扩大到忠、万、归等州,即扩大到整个夔州路,,并规定:(一)凡在1181年(淳熙8年)以前逃移他乡三年以上者,承认既成事实;以后逃移及逃移不到三年者,包括家属,‘一并追归旧主’。此后,严禁逃移。(二)地主不得‘强般(搬)佃客’,即不准抢夺佃户。1205年(宁宗开禧元年),夔州路转运判官范荪说:‘富豪之家争地客,诱说客户,或带领徒众,举世般徙。’可见地主之间招诱抢夺佃客的现象仍在发展。范荪校定后的“新法’是:(一)地主只能役使佃客本人,不得强迫佃客的家属充役; (二)典卖田宅的人不得向买主租种原有的土地充当客户。买主也不得强迫典卖田宅的人充当雇工或奴仆;(三)借贷钱物,只凭文约交还,债主不得强迫债户为地客;(四)客户身死,妻子愿意改嫁的,‘听其自便’,客户的女儿也可以‘自行聘嫁’。范荪的‘新法’,从条文上看,似乎是企图对地主的权力稍加限制,但也从反面说明:当时夔州路的地主,可以强迫役使佃客家属,强迫典卖田地和欠债的人作佃客,以至于干预佃客妻女的婚嫁。这种佃客的人身束缚,当是夔州路普遍存在的现实。”

四、辽、金、元的奴隶制度、集体奴隶迁徙制度、佃户农奴制

辽、金、元等游牧民族建立的王朝都是由原始社会刚进入到奴隶社会,他们的奴隶制度是非常明显的。辽、金、元设置的“投下州县”是安置集体奴隶的地方。这和两河流域的亚述帝国、希腊的斯巴达奴隶城邦迫使大批的俘虏迁移到国内作为集体奴隶的做法是一致的。“辽阿保机南侵汉地,俘虏大批汉族居民做奴隶。在阿保机和辽太宗时代,先后建立了许多这样的奴隶州县。如阿保机破代北掳掠的汉民建龙化州,燕、蓟所俘建龙化县。以燕蓟的俘虏建临潢县,以渤海俘虏建长宁县。这样的州县有时仍然沿用俘户原属州县的名称,如以檀州的俘户建檀州,俘三河县民间三河县。这些所谓县民户少则一千,多也只四五千,其实只是奴役外族的寨堡。俘户州县起初当是属于契丹最大的奴隶主阿保机。皇后另有自己的州县。契丹贵族也各自占有这样的寨堡,称“投下‘’或‘头下’。辽朝境内分布着大小奴隶主所占有的大大小小的‘投下’城堡,以奴役‘团集’的俘掠奴隶。”辽朝中期,奴隶制开始变为农奴制。“圣宗时,辽朝普遍实行赋税制。俘掠奴隶设置的投下州城,分赋税二等,工商税中,市井之赋归投下,酒税缴纳给朝廷。投下俘奴由此变为输租于官、纳课于主的‘二税户’。”

“按照金朝的授田制度,女真奴隶主依照占有奴隶和牲畜的多少,占有不同数量的耕地。凡占有耕牛一具(3头),民口25,即授田四顷零五亩。民口包括奴隶和女真部落的平民。占田不能超过四十具。一个大奴隶主,有牛120头,民口以千,就可占地160多顷’“金朝奴隶主在灭辽的作战中,曾经掠回大批的契丹、汉人作奴隶。对降服区的人民,采用强迫迁徙的办法迁到内地。如山西州县的居民被大批迁到上京以至浑河路。润、来、迁等4州的人民被迁徙到沈州。被迫卖身给女真人作奴隶。’“1180年,上京路女真人户出卖自己的奴婢,致使耕田者减少。金世宗下诏禁止。1181年,又禁山东、大名等路猛安、谋克户出卖奴婢,将田地租佃。1183年的统计数字表明,各地猛安、谋克户,每户平均占有奴婢不过二点一口。金世宗时,皇室贵族仍然占有大批奴隶。1183年的统计,在京都的宗室的将军司有户170,正口983,占有奴婢17,880口,垦田3,683顷。”

“成吉思汗‘札撒’规定:军将在阵前俘获人口,即为私有奴隶。元朝建立后,蒙古军将俘掠奴隶的惯例并没有改易。阿里海牙在对宋作战中,即在湖广俘降民3800户为奴。蒙古贵族咱有大量的奴隶,分布在北方广大地区,成为‘驱奴’。驱奴主要是外族,包括契丹、女真在内的北方汉人和部分须征迁来的色目人。武宗至大时,大批蒙古草原的贫民南逃,把子女卖作奴婢。有的蒙古奴隶被贩卖到西域或海南。奴隶制度推行于汉人地区后,北方破产的农民,往往因偿债典身或卖身为奴。江南地区也出现了变相的奴婢买卖。元初,奴隶有罪,主人可以专杀。以后,虽然规定要把有罪奴隶交由官府处治,但如奴隶打骂主人,主人打死奴隶无罪。主人无故杀死无罪奴婢,只是杖87;酒醉杀奴隶,减罪一等。元律规定,私宰牛马杖100,奴隶不如牛马。主人可以对奴隶枷锁禁锢,刺面割鼻。奴隶控告主人,即由官府处死。大都有马市、牛市,也有人市,买卖奴隶。良民打死别人的奴隶,只杖170,罚烧埋银50两。奴隶不能和良民通婚。奴婢所生子女,世代为奴,称为‘怯怜口’(家生子)。奴隶逃亡,要由官府拘收,称为阑遗(不兰奚)奴婢。驱奴用以负担家内劳役,也用来从事农牧业生产或军前服役。官府或诸王役属工匠,多是奴隶。元朝一代,驱奴一直作为一个被压迫的阶级存在,人口众多。宋代农村,地主出租土地剥削佃户的租佃关系得到了普遍发展。金元之际约半个世纪的战乱中,北方的租佃制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一批佃户被俘掠做驱奴,一批佃户被迫投充豪门自保,大批农民逃往江南。元朝灭宋时,已在江南实行维持原有制度的方针,因而南宋农村的社会关系在元代未发生重大的变化。广大佃户主要分布在江南。江南富豪,一家可由佃户数千家,多至万家。大的寺庙可有佃户数万。佃客婚娶,田主勒索财物。如无力缴纳,不能成亲。佃客的子女也要供田主役使田主可是任意打骂佃户,甚至任情生杀。1302年的一件公文中说:亡宋以前主户生杀佃户,视若草芥。自归附以来,少革前弊。事实上,佃户只有略高于驱奴的卑贱待遇。元朝法律规定:诸地主殴死佃客者杖170,征烧埋银五十两。地主打死佃户,不须偿命,和主人打死驱奴一样只受杖罚,只不过杖罚较重。在驱奴制盛行的元代,拥有良民身份的佃户,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实际上都近于驱奴。元代自耕农户大量减少,因为北方的自耕农在战乱中大量地被掠为驱奴,又有大量的农户沦为权豪的部曲(农奴)。幸存的自耕农和地主一起被列为‘民户’,要负担繁重的丁税、地税和多种差役,往往被迫流亡。1283年,自北方内地流移到江南的农民已有15万。但是,随着土地兼并和租佃关系的发展,江南的自耕农也越来越多地沦为佃户。蒙古奴隶主在对外战争中俘掠了大量的工匠。对抵抗他们失败的敌人往往大批杀死,只留有手艺的工匠,带回蒙古成为工奴。1217年,匠官史天倪所属土拉河上的工匠口粮断绝,十死七八。工奴的处境十分悲惨,缺吃少喝,衣服褴褛。蒙古灭金后,把各地的手工业者调集京师,分类置局,编为官匠户,属于与民户不同的匠籍。世代承袭为工匠,设官管领。1279年,籍人匠42万,立局院70余所,每岁定造币缟、弓矢、甲胄等物。1281年又在江南拨签的匠户30万中汰选10.9万余户,其余纵令为民户。官工匠有官府直接管理,子女世袭其业,婚姻不能自主。这种制度是由工奴演变而来。官工匠由官府按月支给口粮。散处在地方州县的特别是江南地方匠局的工匠,情况有所不同。他们多数是散居农村的小手工业者,被强征入局,所得衣粮多为官吏所中饱。一家生活常无着落。官府强征抄纸、作木、杂色等行业的工人去织造局,他们无法应役,只好出资雇人代替。不少人因此倾家荡产。”

五、明清的工商奴隶制度和农奴制度和清朝农奴制和奴隶制的削弱

明清两代继承了元代的奴隶制度,“大家僮仆,多至万指。”(万历《嘉定县志》卷2“疆域志·风俗”),“人奴众多,今吴中仕宦之家,有至一、二千人者。”(〔清〕顾炎武《日知录》卷13,“奴仆”)。明清时代被称作「贱」的人,以奴婢为中心,还包括了娼优隶卒、世仆、堕民等贱民集团,以及雇工人、轿夫、剃头匠、工、商等广泛的灰色地带。在与绅士对比时,一般良民也在贵贱之分下被归入“贱”的一群。(皇帝以外)所有的人都被纳入“对上服役、被下服役”的等级制中,其中专门服役于人成为“贱民”阶层,受到差别待遇;明代皇帝一直把臣下当作自己的奴隶们,任意侮辱。“上积疑其臣而蓄以奴隶,下积畏其君而视同秦越。”(《黄宗羲全集》第一册《子刘子学言》)。太祖朝即有大臣“镣足治事”(《明史》卷139《茹太素传》);明代皇帝对士人施之的奴役还体现于“厂卫”及“廷杖”、“沼狱”上。据《明史》刑法志,明代的廷杖之刑自太祖始;到正统时,“殿陛行杖”已“习为故事”。沼狱始于汉武帝,“明锦衣卫狱近之,幽系惨酷,害无甚于此者”。“廷杖”、“诏狱”是士人作为皇室奴隶的标记。成祖则在“巡幸”时,令“下诏狱者率舆以从,谓之随驾重囚”(《明史》卷162《尹昌隆传》);正德朝“杖毕”了公卿即“趣治事”(《明史》卷95)。

中国佃客农奴制度在明朝继续发展。“明代皇室贵族的土地占有形式,大体上有三类:一类是皇室占的土地,称为‘皇庄’。皇庄的收入专供某宫后妃和未就藩的亲王的日常用度,所以皇庄也被称为‘宫庄’。从天顺八年(1464)到正德九年(1514),北京附近的皇庄又三十六处,占地37,595顷多。另一类是‘藩属庄田’。洪武时分封诸王就藩各地时就已建立。明中叶以后,各地藩王除兼并民田扩大藩府庄园外,还以子孙众多,生活困难为由,向皇帝乞讨附近的官地,来扩展自己的地产。第三类是‘勋戚中官庄田’。‘勋’指有爵位的功臣、世家家族,大部分是所谓的武臣。‘戚’指后妃公主皇亲家族。‘中官’即皇帝周围的宦官。以上三类庄田,皇庄和勋戚中官庄田,大部分集中在北直隶境内,尤以京畿为多。藩府庄田则遍于设有藩府的各地。出这三类庄田外,还有遍于全国的‘寺观庄田’,占有的土地数量也相当庞大。各类庄田的共同特点是,无论皇庄、藩府庄田或勋戚中官庄田,乃至寺观庄田,所占的土地,一律属官田性质,法律规定不得买卖。贵族利用皇帝赐田的机会,可以兼并比赐田大多少倍的民田,或者把民田诬指为无主荒地,借以圈占。武宗即位伊始,就增设皇庄七处,随后又增设苏家口皇庄24处,前后不足六年,共增设31处皇庄。

猪是 *** 的祖先

问题一:猪到底是不是 *** 的祖先 这得从古 *** 的习俗说起。犹太教、 *** 教创立之前,在 *** 半岛就已经有禁食猪肉的习俗,因为 *** 半岛气候炎热,且多为沙漠,不利于猪的生长和发展,猪的传染病很多。所以当时 *** 半岛上的闪米特人以牧羊、驼为主,不养猪。古埃及人也视猪是不洁和厌恶之物。

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他的《历史》一书中记载埃及、中东的所见所闻:“在埃及人的眼里,豚是一种不洁的畜类,如果一个人走路时偶然触着了一只豚,他立刻要赶到河边,穿着衣服跳到河里去,即使牧豚人是土著的埃及人,也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这说明古埃及人当时禁猪很严格,不但不吃猪肉,连摸、碰猪都不行,而且对牧猪人也讨厌。犹太教创立后,为了适应当时 *** 地区禁养猪的习俗,把禁食猪肉当作戒律写进圣经《旧约全书》中的《未利篇》第十一章中:“凡蹄分两半,倒嚼走皮芹誉兽,你们都可以吃……猪因为蹄分两半,却不反刍,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这里强调的戒律,已不是一般的卫生清洁,而具有浓厚的宗教的圣洁观念。公元七世纪, *** 创立了 *** 教,为了消除频繁的战争,促进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统一,顺应了当时 *** 地区禁食猪肉的习惯,吸收了犹太教《旧约全书》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并在此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列入《古兰经》中,先后四次反复强调。如《古兰经》第三章一百七十二节中指出:“他(指 *** )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 *** 之名而宰的动物。”

《古兰经》在强调禁食猪肉的时候,也说明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活命适当吃一点, *** 是宽恕的。这些禁令都是以 *** 的名义颁布的, *** 必须无条件接受和遵守,不能有半点的怀疑。由于 *** 教的这些规燃段定适应了当时人民的生活习惯,顺应了当时 *** 地区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因而,使 *** 教逐步扩大,传播于亚、非广大地区。

我国唐人杜环在《经行记》中讲到:“大食法不食猪、狗、驴、马等肉。”

唐宋时期, *** 和波斯的 *** 到中国经商,因他们信仰 *** 教,所以把禁食猪肉的习俗也带到了中国。宋人朱或在《萍洲可谈》中已记载了这一习俗:“至今番人但不食猪肉而已……非手刃六畜则不食。”经过几百年历史的发展,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成为后来的 *** 。十三世纪初叶,由于成吉思汗西征而被迫东迁的中亚、西亚、波斯、 *** 等地的 *** ,后来也基本都发展成为 *** 。他们对 *** 教的戒律特别重视,严格遵守其规定,并逐步发展成一种风俗习惯,“西域夷人安插中原者,多从驾而南,号色目种,隆准深眸,不啖豕肉……诵经持斋,归于 *** ”。可见,元时江南一带聚居的 *** 已形成不吃猪肉的习惯。

明代开始时,由于 *** 建功立业,加上明武宗时,后宫娶了“白皙而美”的 *** 女子,对 *** 在一个时期内还比较亲近, *** 的风俗习惯也受到了尊重。

清代著名的 *** 学者刘智在他的《天方典礼》中解释《古兰经》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时说:“猪是畜类中最污浊的,其性贪,其气浊,其心迷,其食秽,其肉无补而多害,乐从卑污,有锯牙,好攫,啮生肉,愈壮愈惰,老者能附邪魁为祟,乃最不司食之物也。”

现在 *** 不仅禁吃猪肉,而且还禁养猪,甚至从思想意识和感情上反感和见不得猪。有些 *** 见了猪就背转过脸,有些嗅到猪肉味就恶心、呕吐。碰到卖猪.肉的铺子、饭馆,就赶紧躲开。凡是做过猪肉的锅、碗、盆、筷、案板等一律不用,也不去接触。

在不得已用时,要用火烧锅,用滚开水烫碗、盆等。宁夏、甘肃等地的 *** 连“猪”字提也不提,把猪称作“狠宰惹”,把猪肉称作“孩代丝肉”或“大肉”,猪油称作大油。对猪和猪皮制作的系列产品也很少......

问题二:猪是 *** 人的祖宗。 也可以这么说,应该说猪在 *** 中是神灵,曾经救过他们族人的命,为了纪念不忘恩德

问题三:猪是 *** 的祖先吗? 有些人(当然是极小部分人),总是造谣,说 *** 不吃猪肉是“猪救过 *** 这些话”。你们想想这可能吗?换位思考一下,首毕如果 *** 人说:”猪是汉族人的祖先”想必你们肯定也很难受和委

屈吧?呵呵。请大家了解正真的 *** 。

我不是想挑起民族矛盾,只想告诉你们 *** 不吃猪肉的真正原因。在中国 *** 是弱势群体,你们不经意间的笑谈可能导订一大批人对 *** 的误解,所以请汉族大哥们尊重事实,了解事实吧。

问题四: *** 的祖先是猪吗? *** 为什么不吃猪肉? 不是的 不仅仅是 *** 人不吃猪肉,而且世界上所有信仰 *** 教的 *** 都拒绝吃猪肉。

谈到不吃猪肉,今日世界恐怕无人不知这是 *** 禁止食用的。在中国,只要人们知道你不吃猪肉则马上想到你是 *** ,提到 *** 则立刻知道你不吃猪肉,不吃猪肉几乎已成 *** 的标识, *** 的代称。请大家不要再理解 *** 不吃猪肉是因为猪救过祖先和猪是 *** 的祖先这种理解,和真正的民族风俗背道而驰的!以下是真正原因!

很多人关于 *** 不吃猪肉这个问题上产生了许多的误解,最常见的也是常常被他们询问的也是这一个问题。其中,一些人认为 *** 不吃是因为尊敬猪,由此人们又从尊敬联想到可能猪是他们的祖先吧!又从祖先联想到可能他们崇拜猪吧?这是典型的汉族人的联想法,因为,咱们中国人最尊敬的就是祖先,然后就是祭祖拜祖。

人类厌猪、禁猪的历史可追述到五千年前的文明古国埃及。在一幅古代壁画上,可看到凡是作恶之人的灵魂全送给猪吃。距今有三千年的犹太教经典被基督教视为《圣经》的《旧约》利未篇十一章七至八节说:“……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反刍,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所以犹太人不吃猪肉,信奉《旧约》的基督教徒也不吃猪肉,如基督教中的“安息日复灵派”。我们也可在《新约》中看到,凡是描写猪的地方均用极低贱的词汇去形容,由此足证《新约》也厌猪无疑。

在古兰经第六章一四五节中提到“血、猪肉、自死的、以及未以 *** 之名宰牲的,不可食。”

“你们可以吃 *** 所赐给你们的佳美的食品,当感谢 *** ,如果你们只敬拜 *** ,那么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流血、猪肉,以及诵 *** 以外的名义宰的……你们不要信口胡诌说∶这是合法的,那是非法的,以假借 *** 之名而造谎,造谎者决不能成功。”(古兰经16章116节)

“有正信的人们啊!你们可以吃我赐你们的佳美的食品,当感谢 *** ,如果你们只敬拜 *** ,那么, *** 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流血、猪肉,以及不念 *** 之名所宰杀的……。”(古兰经2章172――173节)

以上几段古兰经的章节中,已明确的昭训了 *** ,猪肉是禁食的。

*** 教创始人 *** 在距耶酥六百多年后,奉 *** 之名开始传播 *** , *** 下降的《古兰经》涉及到社会人生的各个方面,禁猪乃属于继承以往先知、经典的一条饮食方面的规定,而非 *** 的全部内容或根本信仰。往上追溯五千多年,综观各宗教及文化, *** 为何普遍厌猪、禁猪呢?拟从以下几方面谈起:

1-猪貌丑、怪异,性贪婪、愚笨。世界各民族语言在形容人貌丑、懒散、愚笨等方面都用“猪”字形容。就连我们周围的有些人,在说某个人太笨的时候,也都开玩笑似的说“某某人太\猪\了。”

2-猪喜污秽。其生活区域肮脏不堪,食用的饲料也是污秽的,难与食草类动物相比。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猪一旦饿极了,连亲生猪崽也照食不误。一般的动物,即便是小鸟也会与饲养它的人建立某种感情,义犬救主等动物助人的故事广为人知,但猪却有时连饲养它的人家的婴孩也有拱死吃掉的现象,它的性格,就连狼和老虎等凶暴的动物都难以相比。

3-还有,猪的脖子上只有一根筋,既不能看到天,也不能回头, *** 们是讲究回心转意的,而猪的这一特性和 *** 们的这一生活习惯背道而驰,这也是 *** 们不吃猪肉的一个原因。

4- *** 交配。幼猪一旦到 *** 期,有的会同生养他的母(公)猪交配,繁衍后代无上下、尊幼之分,在一般动物中也鲜有此事。

事实上对 *** 而言,不仅不养猪、不食其肉,还要在生活习性方面杜绝污秽、肮......

问题五:猪和 *** 什么关系? 不仅仅是 *** 人不吃猪肉,而且世界上所有信仰 *** 教的 *** 都拒绝吃猪肉。谈到不吃猪肉,今日世界恐怕无人不知这是 *** 禁止食用的。在中国,只要人们知道你不吃猪肉则马上想到你是 *** ,提到 *** 则立刻知道你不吃猪肉,不吃猪肉几乎已成 *** 的标识, *** 的代称。请大家不要再理解 *** 不吃猪肉是因为猪救过祖先和猪是 *** 的祖先这种理解,和真正的民族风俗背道而驰的!以下是真正原因!很多人关于 *** 不吃猪肉这个问题上产生了许多的误解,最常见的也是常常被他们询问的也是这一个问题。其中,一些人认为 *** 不吃是因为尊敬猪,由此人们又从尊敬联想到可能猪是他们的祖先吧!又从祖先联想到可能他们崇拜猪吧?这是典型的汉族人的联想法,因为,咱们中国人最尊敬的就是祖先,然后就是祭祖拜祖。人类厌猪、禁猪的历史可追述到五千年前的文明古国埃及。在一幅古代壁画上,可看到凡是作恶之人的灵魂全送给猪吃。距今有三千年的犹太教经典被基督教视为《圣经》的《旧约》利未篇十一章七至八节说:“……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反刍,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所以犹太人不吃猪肉,信奉《旧约》的基督教徒也不吃猪肉,如基督教中的“安息日复灵派”。我们也可在《新约》中看到,凡是描写猪的地方均用极低贱的词汇去形容,由此足证《新约》也厌猪无疑。在古兰经第六章一四五节中提到“血、猪肉、自死的、以及未以 *** 之名宰牲的,不可食。”以上几段古兰经的章节中,已明确的昭训了 *** ,猪肉是禁食的。对于 *** 而言,不吃猪肉首先一点便是信奉《古兰经》的教导,我们所作的解释也只可能揭示部分奥妙,医学研究所阐述的一些有关猪不宜食用的研究成果,古往今来有许许多多的相关论述也只能是一部分证明。总之一点, *** 规定的戒律其中无不蕴涵着深刻的导人于正道、有益于人类生活的哲理。凡追随 *** 的引导去生活的人必享纯洁、幸福的人生,即使在饮食生活方面也应当按 *** 的教导去做,慎重对待,不可随便。

问题六:猪到底是不是 *** 人的祖先? *** 是中国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因为民族整体信仰 *** 教,故全民主要的生活方式为 *** ,在居住较集中的地方建有 *** 寺,又称礼拜寺。公元7世纪中叶,大批波斯和 *** 商人经海路和陆路来到中国的广州、泉州等沿海城市以及内地的长安、开封等地定居。公元13世纪,蒙古军队西征,中亚的 *** ( *** 教徒的特称)大批迁入中国,以这些信仰 *** 教的中亚移民、波斯人、 *** 人为主,后吸收汉、蒙古、 *** 尔等民族成分,逐渐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民族―― *** 。

也有不少被XX的学者认为 *** 的祖先其实是汉族,应为在元朝时迁入的 *** 人根本就不足以成为一个新的民族!而这些汉族的祖先在元朝时由于蒙古人对 *** 和南人的民族压迫改信 *** 教以获得色目人(中亚等地的人)的地位,后来渐渐 *** 化,成为 *** 人。

问题七:为什么 *** 的祖先是猪 你这是听谁胡说八道的,希望你好好了解一下 *** 历史,不要听那些耸人听闻的传说, *** 民族有其光辉历史,值得我们汉族人尊敬。

问题八: *** 的祖先是猪吗? 猪不是 *** 的祖先。传说 *** 在很早以前受到外族的侵略,当时被围困在一个地洞中。后来是猪拱开了围困他们的阻碍,所以他们便视猪为神圣。

问题九:猪是 *** 人的祖先吗 不是的。 *** 教规定,杂食动物和食肉动物的肉是不干净的,所以不能吃。不能吃的肉有很多种,猪、蛇、驴、狗等,都不能吃,并不是大家说的猪是 *** 的祖先。

问题十:猪为什么是 *** 的祖先 *** 教规定,杂食动物和食肉动物的肉是不干净的,所以不能吃。所以不能吃的肉有很多种,猪肉、蛇、驴、狗,都不能吃。并不是大家说的猪是 *** 的祖先

在古兰经第六章一四五节中提到“血、猪肉、自死的、以及未以 *** 之名宰牲的,不可食。”“你们可以吃 *** 所赐给你们的佳美的食品,当感谢 *** ,如果你们只敬拜 *** ,那么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流血、猪肉,以及诵 *** 以外的名义宰的……你们不要信口胡诌说∶这是合法的,那是非法的,以假借 *** 之名而造谎,造谎者决不能成功。”(古兰经16章116节)

郑和下西洋做什么去了?

1、寻建文帝

建文元年到四年(1399-1402年),燕王明成祖朱棣发动“靖难之役”,最后攻下国都应天(今南京),建文帝朱允炆火烧皇宫,不知所踪。

在明代,顾起元曾引述他人之语,称建文帝亡命海外、朱棣派郑和下西洋含有寻找建文帝的用意,郑晓、沈德符等也均有此怀疑。

此后,查继佐《罪惟录》、傅维鳞《明书》以及清代官修《明史》之《郑和传》与《胡濙传》均收录这种说法,近现代学者如许立群、范文澜也曾加采用。

此种说法受到不少批评。明人朱国祯认为,建文帝为人“仁弱”,即使未死而窜入异域,也不再对朱棣的皇位构成威胁。

还有研究者指出,郑和下西洋次数多、时间长,朱棣的皇位在此过程中早已稳固下来,不可能历次都为了寻访建文帝。

此外,这种说法也缺乏可靠史料作为支撑,《明史》就此还有自相矛盾之处。尽管如此,也不排除寻找建文帝是一个可能的动因。

2、宣扬威德

如果说寻找建文帝下落的说法主要出于猜测,那么宣扬国威说则有史料根据。对于宣扬威德这一点,学界有多种解读。

其一,认为下西洋是为了“通好他国,怀柔远人”,践行中国传统政治理念,并认为所谓 “耀兵异域”的说法应该有所修正。

其二,认为这从根本上出于明成祖本人的好大喜功,即以天朝上国自居,而令蛮夷国家畏威怀德、输诚纳贡。其三,认为下西洋并非出于“夸多斗靡”的目的,而重在宣扬德化。

3、军事目的

有观点认为,郑和下西洋是针对帖木儿帝国而采取的行动,具体又包括联络印度抗击帖木儿等说法。但郑和下西洋开始时,帖木儿本人已经去世,其继承者则同明朝关系友好,加之该国已经开始分裂,帖木儿帝国不再对中国西陲形成威胁。

此外,朱国祯认为郑和下西洋有避免张士诚旧部通倭的用意。郑一钧进一步指出,明初对南粮北运采取海运方式,永乐年间则先后改为海陆兼运和单行漕运,让不再负责运粮的海员参加郑和船队,可以解决他们的出路问题,并避免他们铤而走险、勾结倭寇等等;

但他同时认为,这些只是郑和下西洋的积极效果,而非其动因。李新峰则结合下西洋与明成祖北伐在时段上的关系,推测朱棣或许对以南方军士为主体的水军缺乏信任,故在皇帝离京、北伐时尽量派水军出洋以消除隐患。

扩展资料:

一、事件背景

1、经济背景

明代初期,由于朱元璋三十一年的励精图治,农业经济恢复了。在手工业方面,也有了很大的发展:矿冶、纺织、陶瓷、造纸、印刷各方面,都比以前有了不同程配唯盯度的提高。

此外,元末时江南地区已有相当规模的海山清船建造业,到明初更建立起了规模庞大的官营造船业,除南京宝船厂外,在苏州、松江、镇江等地均设有官厂。

明初工商业的恢复和发展,宋、元以来中国海外贸易的发达,对外移民的增加,所有这一切,都为郑和下“西洋”准备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和物质条件。

明成祖通过靖难之役夺得皇位时,明朝已经建立了三十多年,农业与人们的生活受这场政变的影响。这时,中国广州等沿海的大都市发展得十分繁荣。

在经济获得良好的发展之后,发展海外交通和海外的贸易已经是十分迫切的事。中国的丝织品、瓷器受到西洋诸国的欢迎,赢得了很高的声誉。而中国对不能自行生产的香料等物,培和也有较大的需求。

2、科技条件

造船业的发达,罗盘的使用,航海经验的积累,大批航海水手的养成,航海知识的增加(明太祖于1389年编制的《大明混一图》就是实例),为郑和下西洋提供了必要条件。

(1)造船技术

在郑和下西洋前,中国造船技术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约在唐代,中国人已经发明水密隔舱、车船、平衡舵、开孔舵。

在船型方面,宋元时期,中国海船的船型已经定型,其中以福船、沙船、广船最为著名,被认为中国古代的三大船型,又尤以福船应用最广、影响最大。

在海船船壳结构上,中国海船采用搭接法,形成“鱼鳞式”结构(亦称“错装甲法”结构),从而使船壳板联结紧密严实,整体强度高, 且不易漏水。

船舶载重量也相当可观,南宋时已可达万石以上;在载客量上,大海船可载乘客千人,在船舶人居环境上,中国海船可以做到生活设施齐全,配备洗漱设施,设有可以携带家属的幽雅客房,备有充裕的食品, 甚至在船上养猪、种菜、种药材、酿酒,以及种植盆景以供观赏。

(2)航海技术

根据《郑和航海图》,郑和使用海道针经(24/48方位指南针导航)结合过洋牵星术(天文导航),在当时是最先进的航海导航技术。

郑和的船队,白天用指南针导航,夜间则用观看星斗和水罗盘定向的方法保持航向。由于对船上储存淡水、船的稳定性、抗沉性等问题都作了合理解决,故郑和的船队能够在“洪涛接天,巨浪如山”的险恶条件下,“云帆高张,昼夜星驰”,很少发生意外事故。

白天以约定方式悬挂和挥舞各色旗带,组成相应旗语。夜晚以灯笼反映航行时情况,遇到能见度差的雾天下雨,配有铜锣、喇叭和螺号也用于通讯联系。

在天文航海技术方面,中国很早就可以通过观测日月星辰测定方位和船舶航行的位置。郑和船队已经把航海天文定位与导航罗盘的应用结合起来,提高了测定船位和航向的精确度,人们称“牵星术”。

用“牵星板”观测定位的方法,通过测定天的高度,来判断船舶位置、方向、确定航线.,这项技术代表了那个时代天文导航的世界先进水平。

在地文航海技方面,郑和下西洋的地文航海技术,是以海洋科学知识和航海图为依据,运用了航海罗盘、计程仪、测深仪等航海仪器,按照海图、针路簿记载来保证船舶的航行路线。航行时确定航行的线路,叫作针路。罗盘的误差,不超过2.5度。

关于航海图,英国李约瑟在《中国科技史》一书中指出:关于中国航海图的精确性问题,米尔斯(Mills)和布莱格登(Blagdon)曾作了仔细的研究,他们二人都很熟悉整个马来半岛的海岸线,而他们对中国航海图的精确性作出了很高的评价。

二、郑和开拓航路

15世纪初,郑和大规模远航活动,把中国古代的海洋事业推向发展高峰,对人类的海洋文明做出了重要贡献。主要表现在:

一是开辟了亚非的洲际航线,为西方人的大航海铺平了亚非航路。当葡萄牙的航海家达加马沿非洲西海岸绕过好望角,抵达东非海岸时,当地人就告述几十年前中国人曾几次来到这里。他们在阿拉伯领航员的帮助下,沿着郑和船队开辟的航线顺利到达了印度。

二是对西太平洋和印度洋进行了一些海洋考察,搜集和掌握了许多海洋科学数据。《郑和航海图》就是通过大量海洋调查绘制的。这种海洋考察活动比世界记载最早的1872年—1876年英国的“挑战者”号进行海洋调查早了400多年。

三是对航海区域进行了战略布局。郑和下西洋根据其使命和掌握的海洋知识,在辽阔的海外选择了占城、满剌加、旧港、古里、忽鲁莫斯等地作为海洋发展的重点区域,有利于扩大海外交通和贸易范围。

郑和下西洋航路之远、之繁复,在世界航海史上是划时代的。尽管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各种局限性,地理大发现的历史使命未能由郑和船队来完成,但他们所经历的航路,在那么广大的范围内;

发展起了亚非各个沿海国家和地区之间纵横交错的海上交通,沟通和加强了西太平洋和印度洋沿岸各国之间的联系,而且对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郑和下西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郑和

为啥有无耻之人说朱元璋是回族?

不要纠结这个民族,那个民族,我们都是中华儿女,中华民族的一分子。

常遇春是 *** 吗

问题一:为什么说常遇春、沐英是 *** ?有何证据? 1.沐英是不是 *** ,目前尚无定论,但是的可能性很小,这从沐氏家族后裔可以看出.

2.朱元璋姓朱?他要是 *** 这不是大忌讳吗海要是有朱姓 *** ,他们通常都是改姓为黑,以此来避讳!

朱元璋可是出家为僧,作过和尚的!看看他亲自所写的御制凤阳皇陵碑碑文,就清楚了,里面丝毫没有提及与 *** 有关的任何事情,这是他本人对自己的身世的一个总结.也是最有说服力的凭证,要朱元璋自己说的都不信,那后人所揣测的东东就更不可信了!

问题二:常遇春是 *** 还是汉族 汉族的。常遇春(1330年―1369年),字伯仁,号燕衡,南直隶凤阳府怀远县(今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元末红巾军杰出将领,明朝开国名将。

问题三:常遇春是 *** 吗,这也太扯了吧明史上根本就没提到他的 霍地课任w注射倜恃

问题四:明朝的常遇春 胡大海等十大将是 *** 吗? 大部分是的,朱元璋身边大臣大多是 ***

问题五:常遇春是 *** 吗,这也太扯了吧 *** 是建饥后的正式名称 旧社会对 *** 同称 *** 其中包括 *** 尔 哈萨克 东乡等 就是现在台湾地区还是称 *** 教为 *** 所以伯仁不是 *** 至于伯仁的宗教信液卖仰明史无据可察

问题六:明朝常遇春是哪个族的人 关于常遇春的民族身份,自来都有争议,北方 *** 中有人认为他是 *** ,并且把他编入了 *** 英雄人物传。他们认为常遇春是从中亚迁来的 *** 后裔(属于色目人。色目人,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外国人)。他们的证据是常遇春后人至今仍然是虔诚的 *** 教教徒,在北京,现在还有一个常营 *** 乡,而且有当地家谱为证。

关于这些 *** 同胞的言论,有一些道理,但是这些说法只及一点,未及其余。常遇春的后裔,有一些人信仰 *** 教,但更多的并不信仰,据调查,散布在云南、四川、广西、江苏、山东、山西、陕西、安徽的广大常遇春后裔,人口占常遇春后裔的巨大部分,估计在十分之九。这些人大多不信仰 *** 教,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其他姓氏的汉族人的生活没有区别。如果说常遇春这些后裔是 *** ,那么,在短短的时间里,他们是怎么被汉化的?历史上没有这方面的记载,历来的家谱中也没有这方面的说明和暗示。用少数人的信仰来断定他是 *** ,对多数人从闹仔逗来和 *** 教没有关联这个现象,根本无法解释。这种言论是主观的,不是客观的。经不起推敲和论证。

关于常姓 *** 问题,据现代 *** 教史学家, *** 人金吉堂在《 *** 姓氏考》中写道:“常志美字蕴华,其先撒马尔罕人,后至济宁,与当地常姓联宗遂姓常。”这常志美一支后人,属于 *** 常姓。但常志美戚银不是常遇春后裔。按照元朝法律, *** 百姓不可以有名字,只用行辈和父母年龄合算一个数目作为称呼,常遇春的曾祖名四三,祖名重五,父名六六,而色目人(外国人。)可以有名字,从姓名看来,常遇春家不像是从中亚迁入。

问题七:常遇春到底是不是 *** ? 安徽怀远 *** 人

问题八:明朝为什么有那么多的 *** 大将?明朝是 *** 的天下吗 *** 人白寿彝在编写 *** 人物志时采用了很多 *** 内部的传说,很不严谨!当然他这么写的时候还注明这是他们的传说,但现在有些回人已经信以为真,并说明朝是回明!!

现在来拨乱反正

像通常人家以为是 *** 的马皇后,她放脚是因为家里穷,小时候和家人行过乞(根据县志)。另外汉族里即便是清朝也有很多不裹脚的农村女子,而姓马的远多于 *** 。

至于那些大将

常遇春 安徽怀远人,据《怀远县志》所载

“ *** 教,旧称 *** 。清咸丰年间由风台县太平集 *** 赵x x传入我县,随赵迁入我县 者7户、50余人,定居于现回汉乡。清同治三年(1864年), *** 在砖桥西(现教门庄)建 ***  寺一所,公请赵x x为阿旬。”

怀远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怀远县志》 1990年12月第1版 573页

常遇春的族属在历史上没有特别记载(如郑和般),因此是 *** ,据《怀远县志》所载,安徽怀远清咸丰年间才开始有 *** 居住。 (除非他后代信了 *** 教,于是附会其祖先是色目)

蓝玉 常遇春妻弟,安徽定远人,早期经历不详,其族属史书无载

打败元主脱古思帖木儿后,将元妃占有,似不符合 *** 教义,蓝玉最后被灭族, 没有后人传世,家谱无存,其族属已不可考 ,但当时汉,色目不通婚。因此蓝玉也是 *** 。

沐英 安徽定远人,父母早亡,8岁流落讨饭至濠州时,

被当时起义军将领朱元璋发现并收养,《明史》未提其族属,古书未提族属就说明他是 *** 。沐氏系孔子弟子端木赐之后,原复姓端木, 后为避仇家改单姓木,远征云南时改为沐,因云南为“火”地,恐火烧“木”,故加三点水。 沐氏可考的一世祖为向春公,沐英为沐氏家族的第十世祖,定云南后把俘获的三万多 *** 少年全部 *** 。而据沐英后代表示其祖先世代信佛,沐英本身也是佛教爱好者,其家族为 *** 。明亡后沐氏后裔大部迁回安徽定远沐家村,自清朝开始,沐英的后代在沐家村一直过着 “养牛耕田、养猪过年”的生活。

沐英修建 *** 教寺庙是奉旨行事,是团结少数民族的表现。2005年沐瓒墓被发掘, 考古发掘证明沐氏的墓葬习俗完全是汉族风格,沐瓒不是用白布裹而是用棺材,而 *** 是不用棺材的。沐氏家谱证明了沐英是孔门弟子端木赐之后,绝不可能是 *** 。只可惜 *** 历史学家白寿彝2000年就过世了,而沐氏家谱2005年才公布,沐氏墓葬也是2005年发掘,白寿彝都没能看到,如果让他重新编一部 *** 人物志,就不会再把沐英说成是 *** 了。

冯胜,冯国用兄弟安徽定远人,史书未载其族属,因此是 *** 。据《定远县志》,定远 *** 的姓氏有 穆、马、扬、米、忽,王,安,杜,并无冯氏

丁德兴也是安徽定远人,其族属《明史》也未栽,因此也是 *** 。他有三个儿子, “德兴有三子。忠,授龙江卫指挥使,世袭。浩、昶恩赐守茔。” 据《定远县志》记载,定远 *** 并无丁氏 。

至于李贽,容易误解的是他租上曾经娶过色目女子,但他本人出家作了和尚,在出家之前,还是儒家信徒。除此之外其祖上查不到任何色目人痕迹

海瑞,海瑞曾经买过两斤猪肉给他母亲过生日,而且他本人也不信 *** 教。是儒家原教旨主义者

问题九:十大回将保大明常遇春??? 常遇春的民族应该是汉族,尽管北京常营很多人是 *** 的,但是他的后代绝大多数都是汉族的。

至于十大回将的说法也是无稽之谈,元朝 *** 人是是色目人,是二等人种,明代对他们(主要是明初期)是压迫态度的,比如郑和就是色目人,童年时作为战俘就被 *** 。

常遇春北伐,在山东,陕西,山西,甘肃,甚至辽宁、北京都打过仗,驻过军,现在还存在的北京常家营,据北京朝阳区 *** 网站提供的《常营地区简介》记载说这是常遇春在那个地方驻扎过军队,故名为常家营。常家营不是常遇春的居住地,只不过是他万里征战中短暂停留过的一个点,没有常遇春把子孙安排在这个点居住的记载。

当然,这些还不足以证明常遇春就百分之百的不是 *** 。那么,请看第二、第三和第四。

第二、常遇春是在安徽怀远起义参加刘聚的反元农民军的,后来在长江采石矶正式投入朱元璋的大氅下。在明朝史学家编著的《明史》中,从来没有关于常遇春是 *** 的记载,中国汉族执政的朝代历史,写的是汉族人的历史,没有必要特别注明某某汉族人是汉族人,这样做是画蛇添足。但如果常遇春是 *** ,这就是个特殊的情况了,史学家一般会特别注明。

第三、常遇春的妻子蓝氏,是朱元璋红巾军中的将军蓝玉的姊姊,蓝玉一家不是 *** 。在现在这个已经多民族大融合的开明世代, *** 人也很少和汉族自由通婚,何况几百年前的封建社会。

第四、常遇春的丧葬,没有按照 *** 仪式操办的记录。他在南京紫金山的陵墓,现在保存还近于完好,是江苏省省级文物。从常遇春的丧葬方式看来,也不像是 *** , *** 的葬礼与汉族不同,虽然都是土葬。 *** 不用棺椁,要求速葬,简葬,反对厚葬,停尸不可超过三天,而且要求死在哪里就埋在哪里,而且特别讲究平等,无论是地位较高的掌权者,有一定影响和威望的阿訇学者,还是普普通通的一般教民、鳏寡孤独无人照料的人,不管是长寿的百岁老人,还是十几岁的少儿,毫无贫富贵贱、大小之区分,一律平等,都是在阿訇的引导下,用水冲洗后,白布缠身,举行殡礼,最后将尸体抬往墓地安葬, *** 不管是聚居区,还是与汉族杂居区,都有自己圈好的坟地。决不允许非 *** 埋葬,也不到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坟地去埋。在 *** 聚居区,有的为了就近方便,还根据地域、家族等情况,分几个坟地。 *** 人不信风水,也不看风水,只要干燥、平稳的地方就可作坟地。凡是 *** 人都可以埋在一起,各占一穴地,反对多占地盘。

常遇春的丧葬风格完全不符合 *** *** 习俗,常遇春1369年在柳河州(太原附近)暴病而故,朱元璋赐葬南京钟山,运尸时间远远超过三天,常遇春墓高2.4米,墓基周长约2.9米,现墓茔与墓前石刻保存完好,有石柱一,石马、石羊、石虎、武将各二,不符合 *** 简葬的要求。朱元璋和常遇春私交甚好,如果朱元璋知道常遇春是 *** *** ,一定会尊重 *** 丧葬习俗,不必千里迢迢运尸回南京安葬。

综上所述,常遇春本人是汉族,但他的后人有入了 *** 和被 *** 完全 *** 化的的。反过来说,所有信仰 *** 教的常姓,也未必全都是常遇春后裔。当然,争论这些也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就当前来说, *** 也好,汉族也好,凡我族众,大家都是常姓人,大家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只有全族、全民团结一心,共建家国,共创未来,这才是重要的,这才是值得倡导、值得宣扬、富有价值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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